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全会公报提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
1.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大战略考量
风腐同查同治源于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性、党风、党纪有机整体的深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非孤立的、浅表的,而是关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性、党风和党纪。党性是一个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属性;党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纪是党性党风永葆先进纯洁的重要保障。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党性、党风和党纪从来都是高度统一的,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集中体现。1941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对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肃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延安时期的整风运动,到“进京赶考”前的“两个务必”,再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三反”运动,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党性教育和党风党纪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在一体推进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性、党风、党纪的相互关系和内在机理,进一步丰富了风腐同查同治的理论基础。
风腐同查同治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强调,“正风肃纪上要严起来”;在视察海军机关时强调“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写进全会决定。基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反腐败的机制越来越完善、举措越来越精准。
2.不断深化对正风反腐的规律性认识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二者实则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不重视作风问题,小事小节不讲究,就可能在大事大节上失守,最终导致廉洁之堤毁溃。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都是从作风问题开始,由一顿不该赴的酒局、一个不该拿的红包、一件不该收的礼品引发,最终由风及腐,从量变到质变,走向不归之路。而腐败行为又加剧不正之风蔓延,对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污染。无论是不正之风还是腐败行为,从根本上看,都是源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出了偏差。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一尺。一旦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丢失,就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肌体健康。
3.以风腐同查同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风腐“同查”关键在于深刻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特征,增强风腐同查的系统性、协同性,以深挖细查让风腐交织问题无处遁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以严的标准、硬的态度、实的举措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既要大力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要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同时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推动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定不移、一刻不停惩治腐败,严肃查办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存在的腐败问题,深入挖掘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行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既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也要惩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营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出台反跨境腐败法”等要求,拓展完善反腐败工具箱,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织密织牢反腐天网,让腐败分子无处逃遁。